公共治理学院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Toggle navigation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
首页
党团活动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组织架构
专业介绍
教务教学
规章制度
教学管理
专业实习
毕业论文
师资力量
师资概况
教师简介
学术科研
精品课程
学科竞赛
学术讲座
学生园地
班级活动
党团活动
学生会
招生就业
校友风采
下载专区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
作者:editor_g
|
发布时间:2013-09-13 11:01:00
(3)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后的后续学习期间,思想品行表现优秀,并且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学业成绩排名在前20%;或者取得与所属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成果和技术成果,包括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成果获推广并发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要求提供使用单位证明);或者获得国内外高校(国外高校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录取攻读硕士研究生。
办公地址:
东莞校区格物楼2B109(523133)
联系电话:
(0769)-82676835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广州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